醫療費用收據,請記得貼用印花稅票,漏貼或貼用不足者,那可就虧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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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費用收據,請記得貼用印花稅票,漏貼或貼用不足者,那可就虧大了!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潮州分局表示:一般診所開立醫療費用收據予就醫民眾,仍應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該局指出,收受銀錢所立之單據、簿、摺,應依立據金額4‰貼印花稅票,其稅額並不高,但漏貼或貼用不足者所處罰的倍數卻不低,最少5倍,最高15倍。地方稅務局特別呼籲,開立醫療費用收據的醫院診所,請注意要依規定貼足印花稅票,如認為逐張貼用印花稅票手續麻煩,可向稅務局申請彙總繳納以資簡便,否則,若被查獲,除須補貼印花稅票外,還需另處以高額罰鍰,那可就虧大了!

更新日期: 104/11/09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