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稅省很大!您知道嗎?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牌照稅省很大!您知道嗎?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家裡如有身心障礙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需要開車接送,對其所使用的車輛可辦理免徵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申請車輛免稅的規定:一、身心障礙者領有汽車駕駛執照,限以本人所有之車輛,辦理一人一輛免稅,應備證件為: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身分證、印章、行車執照及駕駛執照。二、身心障礙者無汽車駕駛執照,車主與身心障礙者戶籍須為同一戶籍地址之二親等關係,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應備證件為: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車主、汽車駕駛人印章、行車執照及戶口名簿。如須申辦退稅,請檢附車主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對於以上內容有任何疑義者,歡迎撥打服務電話:7748823、7748833、7748853、7748863、7748873或撥免付費服務電話 0800-879999。

更新日期: 104/11/16

發佈單位:屏東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