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時如何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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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時如何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

基隆市稅務局呼籲,為響應節能減碳政策以愛護地球,民眾消費或購物時請以載具索取電子發票,所謂載具,就是可以存載電子發票的各類工具,如悠遊卡、自然人憑證、金融卡及手機條碼等,消費者只要至開立電子發票的商店,結帳時

出示載具並請店員存入電子發票,就不會再印出紙本發票了。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若想查詢載具裡的電子發票資訊,可以上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網站(https://www.einvoice.nat.gov.tw/),而消費者登入方式有兩種,一種是自然人憑證,另一種是手機條碼,其中手機條碼為共通性載具,可以在該網站進行申辦,成功後就能自行列印手機條碼,並貼在隨身攜帶的卡片或手機上(或是下載雲端發票APP,直接顯示在手機螢幕上),於消費結帳時出示讓店員掃描即可;手機條碼之所以稱為共通性載具,是因為可以將存載電子發票的其他載具,如悠遊卡、自然人憑證、金融卡及會員卡等,歸納匯集所有電子發票資訊到手機條碼之中,簡稱歸戶,同樣是利用該網站進行歸戶,成功後就可以查詢到所有載具的電子發票資訊了。如有任何問題,請撥打該局免付費專線0800-306969,將有專人竭誠服務。

更新日期: 104/12/09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