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被吊扣牌照期間免徵牌照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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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被吊扣牌照期間免徵牌照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經交通事件裁決吊扣牌照,如確實將牌照繳回接受吊扣處分,在執行吊扣期間之牌照稅免徵,惟吊扣期間如違規使用公共道路應按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補稅處罰。
對於牌照稅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
承辦員:林美伶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308

更新日期: 105/01/0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