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被吊扣牌照期間免徵牌照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6/01/04 回上頁友善列印 車輛被吊扣牌照期間免徵牌照稅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經交通事件裁決吊扣牌照,如確實將牌照繳回接受吊扣處分,在執行吊扣期間之牌照稅免徵,惟吊扣期間如違規使用公共道路應按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規定補稅處罰。對於牌照稅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洽詢。承辦員:林美伶 聯絡電話:04-8870001分機308 更新日期: 105/01/0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