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 便利超商辦理代收、代售及儲值業務,所開立之小白單,免納印花稅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四大超商辦理信用卡費等代收業務,或銷售電話卡等代售業務,以及高速公路通行費等電子儲值業務,提供給消費者的繳款對帳單,均非屬銀錢收據,免繳納0.4%的印花稅。

  地方稅務局指出,財政部已統一發布行政命令,規定便利商店辦理代收、代售及儲值業務,消費者至便利商店門市繳款後,由門市所開立並交付與消費者的繳款對帳單(俗稱小白單),屬於核對數目所用的帳單,免納印花稅。如對印花稅有任何疑問,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