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車輛請儘速繳納或辦妥分期繳納後再上路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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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稅車輛請儘速繳納或辦妥分期繳納後再上路以免受罰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逾期未繳稅之車輛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除應繳納本稅外,另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處以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牌照稅逾期未繳納案件經合法送達程序後,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車主如因個人經濟狀況,無法一次繳納稅捐者,可向該署申請分期繳納,經核准後再開車上路,避免受罰。如有任何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總機7239131轉161-169,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承辦員:鄭怡貞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6

更新日期:2015/12/21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