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其駕照吊扣期間雖請專人駕駛供其使用仍不得免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5/12/21 回上頁友善列印 身心障礙者其駕照吊扣期間雖請專人駕駛供其使用仍不得免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領有駕駛執照之身心障礙者車輛,依規定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因其駕駛執照業經監理機關吊扣,吊扣期間雖請專人駕駛,供本人使用,惟仍與「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規定不符,應等領回駕駛執照時再予受理免稅。若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承辦員:鄭瓊英 聯絡電話:04-8870001轉309更新日期:2015/12/21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