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彙總繳納,繳稅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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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稅彙總繳納,繳稅更便利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經常書立應貼繳印花稅憑證之公私營公司行號、補習班或事業組織,可向該局申請按期彙總繳納,以節省逐張貼用印花稅票及銷花時間。
經核准按期彙總繳納者,以每2個月為1期,在單月之15日前,自行核算應納或代扣印花稅,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開立繳款書,稅額在2萬元以下還可到便利商店繳納,相當方便,業者可多加運用。
如果想進一步瞭解相關規定,可以就近到該局或所屬分局洽詢,也可以利用免費電話0800-47-6969詢問相關事宜。
承辦員:洪淑滿 聯絡電話:04-7239131分機237

更新日期:2015/12/14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