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撥退稅好處多,便利生活輕鬆享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直撥退稅好處多,便利生活輕鬆享

(臺中訊)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果申報有應退還的稅款,請採用快速、便捷、安全的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轉帳直撥退稅,可準時在退稅日當天收到退稅款項!

  民眾的退稅支票或退稅憑單若不慎遺失、被竊,需以書面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提出申請補發,國稅局則須等到支票或憑單兌領期限屆滿後且確認無重複兌領情形,始可補發;若因已過期未兌領,則須持票申請展延或補發,手續繁複,為了維護您的權益,呼籲納稅義務人儘量採用存款帳號直撥退稅,輕鬆享受便利生活!

  該所進一步說明如何申請使用存款帳戶直撥退稅呢?納稅義務人每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只要在申報書「利用存款帳戶退稅」欄位詳填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存款帳戶或郵局存簿儲金、劃撥儲金帳戶,退稅款就會於退稅當日直接撥入,既可免除退稅憑單因遷址無法收取或遺失之困擾,亦可節省前往銀行提兌時間,省時又便捷。

  該所特別呼籲,因刻正辦理103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為加強輔導民眾採用直撥退稅,已於近期寄發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輔導民眾改採用帳號直撥退稅,民眾於接獲該同意書後請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或蓋章後,務必於輔導函所定期限內,親自遞送或掛號郵寄至所轄分局、稽徵所,即可改採撥入帳戶方式退稅。

(提供單位:綜所稅股 洪怡萍 電話:04-23051116分機227)

更新日期:2015/11/20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