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帳繳納104年下期使用牌照稅的車主請留意存款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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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帳繳納104年下期使用牌照稅的車主請留意存款餘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4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份開徵,車主如有利用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或郵局存款帳戶辦理轉帳繳納使用牌照稅,須於繳納期間截止日104年10月31日前,在帳戶內預留應繳稅款,俾利11月2日辦理扣款手續。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想要辦理自動轉帳扣繳,可至該局網站http://www.changtax.gov.tw/下載或利用繳款書所附之「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填寫後於105年1月底前寄送該局辦理,則即可自105年度起適用轉帳繳稅。如有疑問,請撥打該局免費電話:0800-476969或7239131轉162-169洽詢。

承辦員:吳亭宜 聯絡電話:04─7239131轉167

更新日期:2015/11/02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