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即將於10月1日開徵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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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即將於10月1日開徵囉!

(新竹市訊)10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了,繳納期間自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繳納期間末日因適逢週休例假日,順延至同年11月2日(星期一)止】。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自9月26日起至11月4日均可利用便利商店、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或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惟11月3日至11月4日繳納已屬逾期繳納案件。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10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於9月21日寄發,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可選擇任何一種方式繳納:
1.本市代收稅款處(各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
2.轉帳繳納(經申請核准者,請於11月2日前預留存款)。
3.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電話語音轉帳繳稅(操作手續詳稅單背面說明;除信用卡需視發卡銀行外,其餘均免手續費)。
4.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之案件,納稅人可持繳款書至有代收稅款之便利商店(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繳納。(免付手續費,繳納後請保留交易明細表及加蓋便利商店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使用牌照稅相關法令,可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或5225161轉311、315、31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您亦可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2015/09/30

發佈單位:新竹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