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繳使用牌照稅,可利用存款帳戶辦理直接劃撥退稅,省時安全又方便
(臺中訊) :大肚王先生來電詢問,已至監理單位辦妥車輛報廢手續,可否將退稅款直接撥入指定帳戶?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是按日計徵的,若年度中車輛報廢或停止使用,溢繳的稅款均主動辦理退還納稅義務人,原則上是以雙掛號郵寄退稅支票;不過,民眾至監理單位辦妥車輛報廢、停駛、繳(註)銷後(當日同時辦理過戶者除外),可同時提供本人存款簿封面影本(帳號),並填妥退稅申請書,監理單位將轉通報地方稅務局,約3個星期內,應退稅款即可直接撥入指定帳戶內。申請人可持存款簿前往金融機構登錄確認,免除等待領取掛號郵件困擾,省時安全又方便。
該局並提醒民眾特別注意,稅務局絕不會以電話通知操作ATM辦理「金融卡轉帳退稅」,請小心勿受騙。
使用牌照稅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04-26624146接408至411第四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5/09/0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