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快到囉~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4年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快到囉~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4年地價稅將於11月份開徵,若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者請於9月22日前提出申請,今年即可按千分之二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所謂自用住宅用地係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之住宅用地,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一處為限,土地上的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適用自用住宅用地面積以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為限。

  該局提醒納稅人,如有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者,請於9月22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只能等到105年才開始享受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優惠,請把握時間,以節省荷包。

  如果您對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適用上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5/09/0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