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騎樓封閉未供公共通行使用者,不得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騎樓封閉未供公共通行使用者,不得免徵房屋稅

 

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騎樓如果供公共通行使用,可免徵房屋稅。但是騎樓全部或部分在白天封閉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才淨空供公共通行,因未符合供公共通行使用的要件,無法免徵房屋稅。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騎樓封閉供住家或營業使用應依使用情形分別以住家或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稅捐處查有改建或占用騎樓等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者,就會據以釐正房屋稅籍資料並發函通知改課內容。

 

該處籲請納稅義務人留意,收到房屋稅通知改課函,核課事項如有不符時,請儘早與函內所載承辦人聯繫告知,以落實房屋稅籍正確性,如對房屋稅之課徵有疑問,請向稅捐處查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更新日期:2015/08/21

發佈單位:高雄市稅捐稽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