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自有的住宅可以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彰化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員林分局表示,彰化縣政府為照顧低收入戶生活,苦民所苦,房屋納稅義務人只要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檢具相關證明資料,依規定向彰化縣地方稅務局及各分局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就可以依房屋稅條例第14條第9款規定免徵房屋稅。
配合彰化縣政府照顧低收入戶生活政策,彰化縣地方稅務局主動輔導低收入戶辦理房屋稅減免,並提出呼籲,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在新年度開始,檢附鄉〈鎮、市〉公所核發低收入戶證明,連同有關資料儘速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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