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符合優惠稅率者,請及早提出申請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規定,地價稅每年徵收1次。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2‰或工業用地10‰等優惠稅率的土地所有權人,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日,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地方稅務局才可依法審核,並據以核課當年度地價稅。
該局指出,土地符合按特別稅率課稅的納稅義務人,請於每年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地價稅才可享受租稅優惠,逾期申請,則自次年地價稅才能適用優惠稅率。
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您,應仔細審視所有的土地,是否符合優惠稅率,請儘早提出申請,可別讓自身權益睡著了!
更新日期:2015/05/1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