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民眾稅負減輕,報稅也變簡單了!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北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今年正逢「建國百年,好事連年」,財政部為建構「增效率」、「廣稅基」及「簡稅政」之租稅環境,綜合所得稅有多項突破性改革與創新便民服務措施: 一、 調高綜合所得淨額課稅級距及調降稅率: 為減輕中低所得及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100年5月申報之99年度綜合所得稅調高課稅級距,第1級由41萬元提高為50萬元;原適用6﹪之稅率則降低為5﹪,調增課稅級距及調降稅率如附表。 99年度綜合所得稅稅率及級距調整比較表 100年申報99年度所得適用級距 99年申報98年度所得適用級距 級距 所 得 淨 額 稅 率 所 得 淨 額 稅 率 1 0-50萬元 5﹪ 0-41萬元 6﹪ 2 逾50-113萬元 12﹪ 逾41-109萬元 13﹪ 3 逾113-226萬元 20﹪ 逾109-218萬元 21﹪ 4 逾226-423萬元 30﹪ 逾218-409萬元 30﹪ 5 423萬元以上 40﹪ 409萬元以上 40﹪ 二、 為加強便民服務,實施稅額試算服務措施: 為便利納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蒐集所得資料,並辦理結算申報、繳(退)稅等事宜,將於今年由國稅局就符合一定條件(98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僅列報本人、配偶、直系尊親屬及子女免稅額、所得均為扣免繳資料、採標準扣除額、無抵減稅額、無需辦理所得基本稅額申報及未勾選夫妻分居)案件(如於99年度中死亡、離境、結婚或離婚等則不適用),於本(100)年4月25日前寄發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試算稅額通知書、繳款書及繳稅取款委託書等,在5月底前繳清應納稅額或回復確認書者,即完成申報手續,估計全國有逾200多萬戶,可享受試算服務措施。 三、擴大提供查詢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範圍: 查詢所得人範圍由納稅義務人、配偶、未滿20歲子女,增加滿20歲子女(須於98年度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者)及直系親尊屬(須於97年度及98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者),但如該滿20歲子女99年度在國內無正式學籍或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該子女及直系尊親屬98年度免稅額有重複申報等特殊情形,不列入提供查詢範圍。另扣除額資料部分,除保險費、購屋借款利息及教育學費資料外,增加捐贈、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及身心障礙扣除額資料,共7項。 100年查詢99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範圍 查詢項目及範圍 98年度原有項目 99年度新增項目 列舉扣除額 保險費 捐贈(限擬參選人及紅十字會等22家公益團體) 購屋借款利息 醫藥及生育費(限台大等73家公立醫院及新光等6家私立醫院) 特別扣除額 教育學費 災害損失 身心障礙(須納稅義務人98年度已列報) 所得人 納稅義務人本人 滿20歲子女(須於98年度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者) 配偶 直系尊親屬(須於97年度及98年度連續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者) 未成年子女 注意事項 上列資料僅作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參考,如有查詢不到的支出或所得資料,納稅義務人應自行補足。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據財政部公告99年度綜合所得稅課稅級距及稅率,納稅義務人本年度稅負將較往年下降:例如李君98年度及99年度綜合所得淨額均為150萬元,98年度應納稅額為199,100元,99年度應納稅額為174,600元,應納稅額下降24,500元。本項減稅措施可使納稅義務人普遍受惠,以適度減輕中低所得及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 該局強調,提供納稅義務人查詢年度所得及扣除額資料係屬便利結算申報之納稅服務,僅作為申報綜合所得稅之參考,納稅務人如有其他來源所得資料,仍應依法辦理申報,所查詢扣除額資料,仍需符合所得稅法規定方得列報扣除。民眾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或利用本局網站(http://www.ntact.gov.tw)提供之網頁電話免費服務,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審查二科羅素琴,電話:04-23051111轉2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