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04年房屋稅繳款書已寄發,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市104年房屋稅繳款書已寄發,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除符合免稅條件的房屋或稅額在100元以下免予徵收外,臺中市104年房屋稅繳款書、轉帳繳納通知書及公同共有核定稅額通知書已寄發,繳納期間自104年5月1日至同年月31日止,因5月31日適逢例假日,順延至6月1日止,課稅所屬期間自103年7月1日至104年6月30日止,請民眾依限繳納,以免受罰。

  地方稅務局說明,民眾若未收到稅單或已遺失,可依房屋坐落地址,分別向該局所屬各分局申請補發稅單。偏遠地區民眾如無法親洽補單,亦可利用電話向該局所轄分局申請,經查證後將立即郵寄補發。有使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的民眾,可至play商店下載「中稅e把照」APP,利用線上申請補發,敬請民眾多加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民眾如有相關疑義或辦理房屋稅相關事宜,可上該局網站(http://www.tax.taichung.gov.tw)查閱,或就近至該局所屬各分局服務櫃台洽詢,或電話詢問(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該局所屬各分局服務轄區、地址及電話(房屋稅業務分機)如下:

(一)文心分局(西屯區、南屯區):

電話:2258-0606   分機:151~160、166~168

地址:40758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2段99號

(二)民權分局(中區、西區、北區):

電話:2229-6181   分機:311~316、318、321~326、328

地址:40355臺中市西區五權路2之107號18樓

(三)東山分局(北屯區):

電話:2232-9735   分機:203~208、201~202

地址:40666臺中市北屯區北平路3段38號

(四)大智分局(東區、南區):

電話:2282-5205   分機:201~203、205~208

地址:40146臺中市東區建中街141號

(五)豐原分局(豐原區、神岡區、后里區、大雅區、潭子區):

電話:2526-2172   分機:320~323、325~331

地址:42008臺中市豐原區中山路219號

(六)沙鹿分局(大甲區、清水區、沙鹿區、梧棲區、外埔區、

大肚區、龍井區、大安區):

電話:2662-4146   分機:301、303~314、316、317

地址:43352臺中市沙鹿區鎮政路8號

(七)大屯分局(烏日區、霧峰區、太平區、大里區):

電話:2485-3146   分機: 302、303至313的單號、322

地址:41246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2段633號

(八)東勢分局(東勢區、石岡區、和平區、新社區):

電話:2587-1160   分機:201~203、205~210

地址:42341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5之2號

更新日期:2015/04/27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