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被禁止移轉後欠稅仍須移送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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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被禁止移轉後欠稅仍須移送執行

     〈彰化訊〉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有民眾反映,因欠稅財產已被禁止移轉,為何又被移送執行?

      地方稅務局說明,禁止處分是為了防止納稅人利用移轉財產來規避稅捐債務的保全措施;而移送執行之目的是為了促使納稅人履行公法給付義務,兩者目的不同。所以,因欠稅財產已被禁止處分者,行政執行分署仍得就其財產強制執行。

      該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應於繳納期限內繳納,以免財產被禁止處分。如果想要移轉已遭禁止處分財產,須先繳清欠稅後,才可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承辦員:林俊凱   聯絡電話:04-7239131或免付費電話0800-476969轉562

更新日期:2015/04/13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