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各種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本年4月1日開徵,稅單已全部郵寄各納稅義務人,請依限繳納

資料來源:嘉義縣財政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嘉義訊﹚100年各種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於本年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截止,因繳納期間之末日4月 30日為星期六,又5月1日適逢勞動節(星期日),5月2日金融機構亦不上班,依法順延至5月3日(星期二)止,請納稅人於限期內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各種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係委託公路局嘉義區監理所代徵,如在開徵期限內,尚未接獲繳款書,請就近向嘉義區監理所、嘉義市監理站或本局消費稅科、民雄分局補發,並請如期繳納。該局又表示,今年4月份開徵的使用牌照稅,如選擇到超商(限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四家)繳稅的民眾只能繳納二萬元以內的稅款;超過二萬元以上稅款,不能在超商繳稅,請納稅人可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