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終舉辦尾牙費用、摸彩之支出,可列報費用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歲末年終舉辦尾牙費用、摸彩之支出,可列報費用

     春節快到了,大部分的公司老闆都會在春節前舉辦尾牙宴請員工聚餐,究竟尾牙聚餐費用能不能列報職工福利呢?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表示,依照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已依法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並依規定提撥職工福利金者,如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應先在福利金項下列支,不足時,再以其他費用列支。但是根據行政院勞委會的規定,尾牙聚餐係屬事業主慰勞員工一年來辛勞所舉辦的活動,並非一般由職委會主辦的聚餐活動,所以勞委會規定尾牙聚餐活動不宜動支職工福利金,因此,該所建議營利事業不論是否成立職委會,尾牙聚餐費用均以其他費用科目列帳為宜。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大智稽徵所營所遺贈稅股廖素敏 聯絡電話:04-22612821分機101)

更新日期:2015/01/26

發佈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智稽徵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