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關致贈資深優良教師之獎勵金免稅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 張貼日:2015/01/06 回上頁友善列印 教育機關致贈資深優良教師之獎勵金免稅朴子市林小姐來電詢問:學教老師領取之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需列入所得課稅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教育機關依據「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致贈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屬於政府與,可免納所得稅。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黃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分機200更新日期:2015/01/05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