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關致贈資深優良教師之獎勵金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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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機關致贈資深優良教師之獎勵金免稅

朴子市林小姐來電詢問:學教老師領取之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需列入所得課稅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教育機關依據「各級學校資深優良教師獎勵要點」致贈資深優良教師獎勵金,屬於政府與,可免納所得稅。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黃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分機200

更新日期:2015/01/05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