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政府稅務局: 匿名檢舉且檢舉內容不具體者可以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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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稅務局表示:政府為維護租稅公平,鼓勵民眾檢舉違章逃漏稅,但近來常發現民眾利用檢舉來發洩私怨
,對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提出的證據不夠具體明確,不但無法促進租稅公平,反而造成稽徵機關查核人力與稽徵成本之浪費。
該局表示,依「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若屬匿名檢舉且檢舉內容不具體者,稽徵機關可以不處理,或屬具名檢舉逃漏稅案件,檢舉人無法提供違章漏稅事實及可供查核之資料,經通知檢舉人限期補正或提供新事證,逾期未提供者,即得依規定免議存查。
該局特別呼籲民眾,向稽徵機關提出檢舉時,檢舉內容須具備被檢舉人姓名、地址、違章漏稅之具體事證及可供偵查之資料,俾供稽徵機關及時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