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因適逢星期假日順延至12月1日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地價稅繳納期限,因適逢星期假日順延至12月1日

【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103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請納稅義務人於繳納前,核對納稅義務人姓名、投遞地址、統一編號是否正確及課稅土地地號、面積與土地所有權狀所載是否相符,如有疑問,可撥打稅單上列印的經辦人電話或客服專線查詢,對稅額計算如有疑義,可參閱繳款書的背面說明及稅額的計算公式,幫助您瞭解地價稅的核課情形。

  該局表示,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繳款書上提示多元繳稅方式說明,供民眾選擇利用。(1)納稅人可持現金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也可在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繳納。(2)使用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繳稅。(3)至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稅,繳納金額不受3萬元之限制。(4)利用本人的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或至繳稅服務網站,進行轉帳繳稅。(5)使用納稅義務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透過電話語音或網站繳稅等。上述繳納方式,如果選擇信用卡或存款帳戶轉帳繳稅者,可透過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的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即可辦理線上繳稅,但請確認App開啟的繳稅網頁是否為https://paytax.nat.gov.tw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今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因適逢星期假日順延至12月1日)。如没收到繳款書或遺失,請向該局所屬分局聯繫補發,並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4/11/2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