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親若財務困難無法如期繳稅,地方稅可申請分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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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親若財務困難無法如期繳稅,地方稅可申請分期繳納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本縣開徵的地價稅、房屋稅及使用牌照稅等案件,納稅義務人發生財務困難,可於繳款書所載繳納期間屆滿前,向稅務局或所屬竹南分局提出申請分期繳納。 稅務局指出,為協助因景氣變動影響或其他原因發生財務困難,而不能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之納稅義務人,稅務局訂定「地方稅分期繳納作業原則」,若符合分期繳納作業原則之鄉親,即可分期繳納。 連絡人:牌照稅科  游芷萍 連絡電話:037 331900轉 613

更新日期:2014/11/24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