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房屋符合條件仍可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信託房屋符合條件仍可適用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彰化訊)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信託房屋委託人與受益人同屬一人(自益信託),且該房屋仍供委託人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與該房屋信託目的不相違背者,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所有房屋合計3戶以內,可以按住家用房屋供自住使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有任何稅務問題可以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

更新日期:2014/11/17

發佈單位:彰化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