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公免附地籍謄本,中市稅務局便民服務報呼恁知!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14/10/28 回上頁友善列印 洽公免附地籍謄本,中市稅務局便民服務報呼恁知!(臺中訊)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後民眾申辦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等需查核不動產登記資料之業務,將全面實施以權狀代替謄本,「免附地籍謄本」便民措施,以後只要攜帶土地、建物權狀至稅務局填寫申請書即可,不用再申請地籍謄本了。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您撥打0800-086969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更新日期:2014/10/28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