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之送達通知書,千萬不要輕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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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局之送達通知書,千萬不要輕忽了!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當收到郵局之送達通知書,別以為只要不去郵局領取,就表示沒有收到該文書,殊不知這已經算是完成法定之送達程序。 該局特別說明,部分納稅義務人常因工作早出晚歸,家中又沒有其他人員可代收郵件,以致郵局無法將送達文書交與當事人,而寄存於郵局,並由郵局製作送達通知書2份,1份黏貼於當事人門首,上面記載送達之文書寄存於戶籍所在地○○郵局,1份置於當事人之信箱或其他適當之處所,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規定,這已經算是完成合法的送達程序。 該局提醒民眾,若該送達文書為稽徵機關所寄發之繳款書,當事人未前往領取,逾限繳期限滿仍未繳納,將加徵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並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強制執行,民眾不可不慎,以免損及自身權益。納稅義務人若對各稅的核課或繳納尚有任何疑問,可撥打該局 0800-386969 免付費電話或總局(03)822-6121、分局(03)888-2047將有專人竭誠的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10/07

發佈單位:花蓮縣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