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囉!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囉!

(臺中訊)住在沙鹿區的林先生在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前2個月提出申請長期約定轉帳,覺得納稅便利,不用擔心逾期繳稅了。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落實便民服務,繳稅方式多元化,除信用卡是否須支付服務費須洽各發卡機構外,其餘均免手續費,請民眾多加利用。繳納管道如下:

1.長期約定轉帳,請於開徵期前2個月提出申請。例如:103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10月開徵,應在103年7月31日前提出申請;若未在開徵期前2個月前提出申請,則在下一年度適用。

2.電話語音(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

3.網際網路(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

4.自動櫃員機轉帳。

5.便利商店:萊爾富、全家、統一、OK等4大便利商店(限每筆應納金額2萬元以下案件)。

6.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稅款)。

  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6624146分機402洽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沙鹿分局第四股,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2014/10/03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