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住宅房屋,免徵房屋稅
(臺中訊) 低收入戶所有且供自住之住宅房屋,可向稽徵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
日前民眾來電詢問,低收入戶房屋稅有無減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顧及低收入戶生活事實需要,如果房屋為低收入戶所有,且確實供其居住,請向當地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徵房屋稅,以減輕稅負。
民眾對稅務問題如有疑問,歡迎利用0800-086969免費服務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更新日期:2014/10/01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