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持不動產遺產分割協議書,申請物權登記應貼用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繼承人持不動產遺產分割協議書,申請物權登記應貼用印花稅票。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繼承人遺產分割協議書,若有分割不動產部分,且持憑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即屬印花稅法「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規定之課徵範圍,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之價值,貼用千分之一印花稅票,至於遺產中其他非屬不動產之部分,則非屬印花稅課徵範圍無需貼用印花稅票。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有貼花金額較大時,可至該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繳納,或利用網路申報方式辦理,既省時又方便,而且還不必銷花,請多加利用。 

更新日期:2014/09/25

發佈單位:苗栗縣政府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