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水災車輛受損,舉證可退稅!

資料來源:基隆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風災水災車輛受損,舉證可退稅!

輕颱鳳凰來襲挾帶豪大雨,全台陸續傳出淹水災情,民眾愛車如受強風豪雨毀損,必須修復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車主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該無法使用期間之使用牌照稅。

基隆稅務局表示,民眾的汽、機車(151CC以上)因此次颱風受損,如果必須修理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車主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無法使用期間的使用牌照稅。

如果您對使用牌照稅有任何問題,歡迎您利用服務電話(02)24331888轉701至706向該局消費稅科洽詢。

更新日期:2014/09/23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