趕在國稅局查獲前補辦理結算申報,可免受處罰。

資料來源: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趕在國稅局查獲前補辦理結算申報,可免受處罰。

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表示,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法定期限已於103年6月3日截止,因今年首度實施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部分扣繳單位不再寄發所得憑單,經國稅局清查尚有部分納稅義務人未辦理查調所得,亦未辦理結算申報,該局表示,如有應辦理結算申報而未申報之民眾,可向就近國稅局查調所得,並儘速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補申報,趕在國稅局查獲前補報,即可免受處罰。
    嘉義縣分局提醒您,若您未收到憑單且尚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仍可透過下列管道取得您個人之所得資料:
一、以自然人憑證,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循線上服務/線上查調/稅務行政/個人所得資料項下查詢。
二、向就近國稅局臨櫃查詢。
如有不明瞭的地方,可就近向管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或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或(05)3621010轉203至209查詢。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黃課長
聯絡電話:05-3621010轉200

更新日期:2014/07/16

發佈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嘉義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