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車轉贈親友,請記得辦理過戶

資料來源:高雄市西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舊車轉贈親友,請記得辦理過戶

小張前年換車,將還可以使用的舊車轉送給他的好友老趙使用,卻忘了辦理過戶手續,等收到未繳納的稅單及逾期未驗車被註銷牌照違規使用的罰單時,才急著到稅處詢問解決辦法。

高雄市西區稅捐處表示,依使用牌照稅法規定,已領用牌照之交通工具所有權轉讓時,應依照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本案小張將車輛轉送給老趙,漏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致車籍資料仍顯示車主為小張,稅捐機關亦依據此車籍資料向小張核發稅單。因此,小張只能等繳完稅單及罰單後,儘速完成過戶手續,才不會再收到稅單。

該處特別提醒車主,舊車送人雖然好,過戶手續不可少,為維護自身的權益,車子只要有移轉,一定要記得辦理過戶,千萬不要因一時的輕忽,造成荷包大失血!如您對牌照稅相關規定有疑問,歡迎撥打服務電話(07)3631810分機11~16,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