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 10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將於6月3日截止,請如期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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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 10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將於6月3日截止,請如期繳納

  南投縣政府稅務局表示,10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原至同年5月31日截止,因5月31日為例假日,6月2日又逢端午節為國定假日,故依法順延至6月3日(星期二),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尚未繳納房屋稅之納稅義務人,請把握最後時間盡速繳納,如果是使用約定存款銀行或郵局委託轉帳納稅者,記得在稅款扣款日,也就是繳納期限最後一日(6月3日)當天,在存款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以備扣繳。
  稅務局指出:依稅捐稽徵法規定,逾期繳納稅款者每逾2日會被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103年房屋稅繳納期限至6月3日截止,所以超過期限繳納稅款者每逾2日會被加徵本稅1%之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逾30日仍未繳納者,則移送彰化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請納稅義務人務必注意要如期繳納稅款。
  稅務局又說:民眾如果一直未收到稅單,可就近或以電話向房屋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財政課或稅務局(或該局埔里、竹山兩分局)申請補發稅單,以便在期限內即時繳納,避免逾期受罰,納稅義務人若對房屋稅單內容有疑義者,亦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96969洽詢,以確保權益。
(以上廣告由南投縣政府稅務局提供)

更新日期:2014/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