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房屋稅繳款書請先確認納稅人姓名及房屋坐落持憑繳納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接到房屋稅繳款書請先確認納稅人姓名及房屋坐落持憑繳納

花蓮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3年房屋稅開徵截止日5月31日因適逢例假日及國定假日,繳納期間順延至6月3日截止,房屋稅繳款書已全數完成投遞工作,請納稅人核對繳款書上所載納稅義務人姓名、課稅房屋坐落等資料是否正確,如有錯誤請儘速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更正;無誤及經申請更正者,請儘速繳納,以免因事務繁忙致逾期未繳而被加徵滯納金。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您,往年有少數納稅義務人因錯持他人繳款書致錯繳他人房屋稅之情形,造成許多困擾,務請納稅人詳細檢視房屋稅繳款書上所載課稅內容是否正確,如非納稅人本人之繳款書,請退回所屬稅捐機關並請勿繳納。 如您對房屋稅之課徵尚有疑義,歡迎利用繳款書上之查詢電話逕向承辦人員洽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將有專人詳細為您解說。

更新日期:201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