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稅與規費雖然大不同,但逾期繳納均會被處罰,提醒您汽、機車要依規定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及燃料費喔!

資料來源: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租稅與規費雖然大不同,但逾期繳納均會被處罰,提醒您汽、機車要依規定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及燃料費喔!

(臺中訊) 地方稅務局表示,租稅通常是按納稅能力大小徵收,而且通常基於政府財政支出的需要每年都要繳納,以汽車及151cc以上機車所繳納的使用牌照稅為例,徵收標準是按汽缸總排汽量課徵,排汽量愈大,應納稅額愈高,開徵期間為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止,徵收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使用期間之稅額。

  至於規費,同樣以汽、機車繳納的燃料費為例,無論是汽車每年一繳、或機車兩年一收,均是因為政府機關提供了方便、迅速的道路用益服務,而針對汽、機車所有人等道路使用者,本於使用者或受益者付費原則所計收,原則上不考慮所有人有無繳納能力或繳納能力的多寡。

  地方稅務局呼籲,租稅與規費雖然大不同,但逾期繳納均會被處罰,提醒汽、機車所有人要依規定按時繳納使用牌照稅及燃料費!

  如果您想多瞭解相關稅務規定,或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免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

更新日期:201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