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退稅支票請儘速兌領,可善用直撥退稅方式,方便又迅速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收到退稅支票請儘速兌領,可善用直撥退稅方式,方便又迅速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如有重複繳納、溢繳稅款時,稽徵機關會主動辦理退稅,並將退稅支票以雙掛號送達應退稅人。    但如果應退稅人收受退稅支票後,逾該支票發票日1年未兌領者,稽徵機關依規定須辦理退稅款繳庫,在繳庫前納稅人可持逾期之退稅支票辦理更正,避免退稅款繳庫後,又將辦理更繁瑣之手續。因此,該局特別呼籲納稅義務人於接獲退稅支票,請儘速兌領,以免因遺失或逾期無法兌領,造成困擾。    該局另外提供納稅義務人直撥退稅的選項,可預先申請或辦理退稅手續時一併提出,方便又迅速,請大家多多利用。 聯絡人:蕭國宏 電話:473230

更新日期:201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