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空置,稅怎麼課?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房屋空置,稅怎麼課?

【苗栗訊】房屋空置時,原則上依使用執照記載的用途課徵房屋稅,用途別為住宅者(包括農舍),課住家用稅率1.2%;用途別為非住家用者,則課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至於無使用執照者,則按都市計畫分區使用範圍,住宅區課住家用稅率,非住宅區課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進一步表示,建商在工業區興建的透天房屋或大樓,雖一般俗稱為工業住宅,實際上使用執照記載的通常多是一般服務業、事務所、零售業…等非住家用途,因建商在出售前未作任何使用,依規定是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的。所以,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有購入工業區新建的房屋,並且遷入作住家使用時,別忘了儘速向房屋所在地稅務局申請使用情形變更,及早改按較低的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聯絡人:劉瑞朝  聯絡電話037-472215分機301

更新日期:201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