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印花稅額過大時可向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立大額繳款書代替實貼印花稅票

資料來源:苗栗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應納印花稅額過大時可向地方稅務局申請開立大額繳款書代替實貼印花稅票

 【苗栗訊】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印花稅應納稅額巨大,不便以印花稅票實貼於憑證上時,可逕行向該局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民眾如有開立印花稅大額繳款書需求時,除可臨櫃向該局申請外,亦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申報後,自行上網列印該繳款書繳納完畢,將「證明聯」黏貼於憑證上,並於繳款書上加蓋騎逢章,就可以代替實貼印花稅票之不方便。 工程契約書及不動產移轉等案件之應納印花稅,常因金額較大,使得貼花及銷花耗時又浪費人力,該局提醒,如果應納印花稅憑證,貼用印花稅票金額過大時,可申請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亦可使用網路申報,可節省您更多時間,請多加利用。

更新日期:2014/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