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期房屋稅將要開徵了!請按時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103年期房屋稅將要開徵了!請按時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103年期房屋稅將要開徵了,繳納期間自10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因5月31日適逢例假日,依規定繳納期限延至6月3日。課稅所屬期間自102年7月1日起至103年6月30日止,全部繳款書已於4月18日寄發。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您,納稅人如於4月底前未收到稅單,或不慎遺失者,請在繳納期間內,以電話或至該局網站(網址http://www.tytax.gov.tw/core/e_service/lineform.php?Kind=7&Type=2)申請補單;持有自然人憑證的納稅人,可使用該局最新創新便民服務-itax便民服務e卡通(網址:https://itax.tytax.gov.tw/)申請並自行下載繳款書後,依下列繳稅管道選擇利用:

1.網際網路【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轉帳、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

2.電話語音【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

3.自動櫃員機轉帳。

4.金融機構: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至各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除外)臨櫃現金繳納。

5.便利商店:繳納稅額在2萬元以內者,可持已列印條碼之繳款書,至全家、統一、來來(OK)及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地方稅稽徵機關不另寄發收據,請納稅義務人自行保管蓋有店章之收據聯及交易明細表。

該局為加強服務納稅人,並方便上班族補單繳納稅款,開徵期間除提供電話補單服務外,實施開徵期間前後(103年4月21日至103年6月13日止)中午不打烊(12:00至13:00)及開徵期間(103年5月1日至103年6月3日止)下班後延長1小時(17:00至18:00)服務之便民措施,歡迎多加利用。

如您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316969或3326181轉2412至2419,2422,2436,該局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