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台外推增加使用空間,房屋稅要申報。

資料來源:新竹市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陽台外推增加使用空間,房屋稅要申報。

(新竹市訊)陽台外推,建造封閉式使用空間,增加房屋使用面積,應課徵房屋稅。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房屋所有人為了有效利用房屋使用空間,將陽台與主建物合併使用,例如:將陽台加建窗戶、拆除原房屋外牆,與室內合併連貫使用,或在陽台之外圍加建牆壁,與原房屋外牆間隔成房間使用,因具有頂蓋或牆壁,用途已變更為非陽台。因此,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該部分面積依規定應在增建或者是改建完成日起30天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俾併同原有建築物課徵房屋稅。

營造健康暨高齡友善環境,一直是市府團隊重要工作目標,稅務局設有「服務到家」、「稅務視訊申辦」等貼心措施,以滿足長者及民眾洽公需求。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洽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gov.tw或撥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201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