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管道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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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管道多!

(新竹市訊)103年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囉!繳納期間自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為方便民眾繳納稅款,3月27日起至5月2日24時止,可利用便利商店、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電話語音等方式繳納,惟5月1日至5月2日繳納稅款者,屬逾期繳納案件但免加徵滯納金。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103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已全面寄發,車主如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可以至全省各監理站、監理所或是車籍所在地的稅務局、稅捐處申請補發;為便利民眾,除親自臨櫃辦理外,也可透過網際網路[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新竹市稅務局線上申辦(https://www1.hcct.gov.tw)及線上取件(https:// www3.hcct.gov.tw)]、或利用24小時電話語音補單專線(02)2745-5880或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申請補發繳款書,請車主多加利用。

     如您想要進一步了解使用牌照稅相關法令,可利用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356969、1999(市政府服務專線),或5225161轉311、315、316洽詢,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您亦可利用稅務局網站http://www.hcct1.gov.tw查詢相關資料。

更新日期:2014/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