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人應檢附何種資料向稽徵機關提出檢舉

資料來源: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檢舉人應檢附何種資料向稽徵機關提出檢舉

隨著公民意識的提升,許多民眾不僅關心自己身處的小環境是否安全舒適,更會去留意大環境的種種變化。因此,只要發現有房屋蓋在禁止或限制建築的地區,多會向稅捐機關提出違建房屋涉嫌逃漏房屋稅之檢舉。但檢舉時究竟應該提供那些資料,民眾卻並不清楚。

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向稽徵機關檢舉時,其檢舉內容應依「各級稽徵機關處理違章漏稅及檢舉案件作業要點」第13點規定,具備以下資料:1.檢舉人之姓名及地址。2.被檢舉者之姓名及地址,被檢舉者如為公司或商號,其名稱、負責人姓名及營業地址。3.檢舉違章漏稅之事實及可供偵查之資料與具體事證。

該局進一步說明,稽徵機關於受理檢舉案件時,均以密件處理,而承辦檢舉案件人員,對檢舉人姓名及檢舉事項,亦會嚴守秘密。民眾如發現有未依相關法令規定興建之違章房屋涉及逃漏稅情事,並取得具體事證資料者,可安心提出檢舉,不必擔心個人資料外洩。

更新日期:2014/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