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4/30 申辦自然人憑證更方便!】

資料來源: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 回上頁友善列印

【4/16~4/30 申辦自然人憑證更方便!】

(臺中訊) 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為鼓勵納稅義務人利用電子化服務,使用憑證上網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本(103)年4/16~4/30,臺中市北區戶政事務所將於該所設置自然人憑證申辦行動櫃台,受理現場洽公民眾申辦自然人憑證,欲申辦之民眾除可至各戶政機關辦理外,亦可於上述期間就近前往該所辦理。
    該所進一步表示,自然人憑證申辦行動櫃台受理期間為4/16~4/30,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提供單位:服務管理股 劉冠足 電話:04-23051116#502)

更新日期:2014/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