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約定轉帳納(退)稅,省時又方便!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申請約定轉帳納(退)稅,省時又方便!

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表示,民眾辦妥約定轉帳納稅及退稅,金融機構將於稅款繳納期間的最後一天由約定的存款帳戶扣款,除了不必擔心忘記繳納而逾期需多繳滯納金外,日後有溢繳稅款時,稅捐處即會主動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之本人帳戶中,省時方便又可靠。

該處進一步說明,辦理約定轉帳納(退)稅需於各稅稅款開徵2個月前,攜帶存款帳戶印章、存摺及最近一期稅單收據影本,至稅捐處填寫「委託轉帳代繳(領)各項稅款約定書」申請轉帳代繳(退)稅款,也可以利用稅單上附印的「委託轉帳代繳(領)稅款約定書」廣告回信,填妥相關資料後寄回稅捐處辦理。

該處並提醒納稅義務人,稅捐處不會以任何方式通知民眾持金融卡至ATM轉帳領取退稅款,請務必小心謹慎,如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該處免費服務電話:0800-726969洽詢。

更新日期:201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