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使用牌照稅在4月份開徵,請記得依限繳納!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本年度使用牌照稅在4月份開徵,請記得依限繳納!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103年度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為103年4月1日至103年4月30日,納稅義務人以現金繳納稅款者,除可至各地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外,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亦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4大連鎖便利商店繳納,24小時不打烊,繳稅方便又免手續費,在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內均可受理,請民眾多加利用。

該局並說明:自開徵期間前5天起,民眾即可利用網際網路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以本人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辦理線上轉帳繳稅,省時又簡便,請民眾依限完納,以免逾期受罰。

更新日期:2014/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