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資料來源: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因繼承而移轉的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所以繼承人繼承土地時,不需要申報土地增值稅。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繼承土地雖然不需要申報土地增值稅,但仍應向國稅局辦理遺產稅之申報。

民眾如有疑問,可撥0800-47-6969免費服務電話,該局設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更新日期:2014/03/31